经管中心主控机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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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3-13   动态浏览次数:56

为了加强主控机房管理,保障实验教学安全有序进行,依据《公共实验中心实验室管理工作条例》(上理工公实中心〔20196)、《公共实验中心实验教学安全条例》(上理工公实中心〔20195),特制定本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出入管理

第一条严禁非主控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特殊情况需经网络管理负责人批准,方可进入。

第二条进入主控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第三条非工作人员、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主控机房;参观人员应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保证至少一名主控机房工作人员在场方可进入;进入主控机房参观,应提前通知,进行出入登记。

第四条主控机房工作人员早进入、晚离开时检查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检查空调运行是否正常;离开时察看灯、门、窗、锁是否关好,关闭不需要打开的设备。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一条网络管理人员随时监控主控机房网络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紧急预案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第二条非主控机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更改。

第三条严格执行密码管理规定,对操作密码定期更改,超级用户密码由网络系统管理员掌握。

第四条完善网络安全机制,定时升级病毒库,及时做好防“黑”、防病毒工作。

第五条主控机房工作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第六条主控机房内严禁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机房整洁、安静。

第七条不定期对主控机房内设备的消防器材、监控设备进行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

第三章  操作管理

第一条主控机房内必须保持整洁,注意防尘、防潮;主控机房内温度和湿度应保持在设备正常工作环境规定指标;无关物品不得存放在主控机房内。

第二条主控机房管理人员及使用人员应当熟悉机房内各种设备的基本性能,熟练掌握操作规程,以科学与负责的态度管、使用主控机房设备,不得随意变更机房设备的用途,得随意更改设备连线。

第三条主控机房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经常检查电源的插头、插座及接线是否牢固,电源线是否老化,随时消除事故隐患;如果使用人员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第四条主控机房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脱岗。

第五条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如实、详细填写相应登记薄,以备后查。

第六条严格按照每日预制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对新上业务及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流程的应事先进行详细安排,并书面报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执行,所有操作变更必须有存档记录。

第七条每日对主控机房环境进行清洁,以保持主控机房整洁;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对主控机房设备吸尘清洁。

第八条值班人员必须密切监视中心设备运行状况以及各网点运行情况,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第四章  运行管理

第一条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须由中心资产管理员负责,并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条各部门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都要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遇有长假节日要安排专人值班。

 

 

2023310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