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教学用机申请程序
1.申请教学用机的教师请填写一式两份的《上机申请表》(申请表在经济管理实验中心—实验楼五楼领取)。
2.表交学院负责人和校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日大由教学实践科审核,夜大由夜大办公室审核,研究生由研究生部审核)。
3.上机前指导教师应明确相应机房及上机时间。若在开学前后二周内办理登记的教师,请到经济管理实验中心确定核实上机时间和地点;若开学二周后补办理登记的教师,可到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查阅登记情况,见缝酌情安排,但安排原则是先登先安排,后登视情况安排。
4.请指导教师按时到指定实验室指导实验。
经济管理实验中心
2003年2月